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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中级医学班圆满结束

3月20日,由北京全域医疗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华克智星医疗技术研究院开展了为期五天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医学中级培训班”。苏州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培训中心为提高辐射防护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意识,对本次培训班提供了大力支持。

培训班现场

本次培训邀请了业内专家从辐射防护物理学基础、辐射防护体系、内外照射防护措施、放射诊断防护、事故与应急、核安全文化、辐射防护法律法规、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等多层面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培训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苏州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培训中心专家授课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辐射存在危害。在接触电离辐射的工作中,如防护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人体受照射的剂量超过一定限度则可能发生有害作用。在电辐射作用下,机体的反应程度取决于电离辐射的种类、剂量、照射条件及机体的敏感性,短时间内接受一定剂量的照射,可引起机体的急性损伤,而较长时间内分散接受一定剂量的照射,可引起慢性放射性损伤,如皮肤损伤、造血障碍,白细胞减少、生育力受损等,辐射还可能致癌、引起胎儿的死亡和畸形。因此做好辐射的安全与防护势在必行。

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免受或少受辐射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六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至二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等多项法律法规均对放射防护设施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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