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是杀灭癌细胞、抑制肿瘤发展的一种治疗方式。那么,放疗又有哪些分类呢?
1、术前放疗
术前放疗能提高肿瘤的切除率,减少术中肿瘤种植机会及术后复发率,广泛适用于全身各种肿瘤,如食管癌,喉癌、上颌窦癌等头颈部肿瘤,软组织肉瘤,直肠癌等等。
2、术后放疗
对于肿瘤切除术后有残留,有淋巴结转移或有亚临床病灶存在可能者予以术后放疗,可提高肿瘤局部控制率,减少复发的可能。常用于食管癌、肺癌、乳腺癌、肾癌、软组织肉瘤等,此外绝大多数脑瘤需要行术后放疗。
3、姑息性放疗
晚期肿瘤病人或因各种原因无法接受手术、根治性放疗者,可通过放疗,减轻症状、解除痛苦,达到延长生命、提高生存质量的目的。尤其对脑转移瘤、骨转移瘤的病人有特殊疗效。
4、根治性放疗
当肿瘤较局限或不宜手术时,放疗可作为根治性治疗手段。如鼻咽癌等头颈部肿瘤,不宜手术的肺癌、食管癌,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前列腺癌,宫颈癌等等。早期乳腺癌可采用手术将肿物局部切除配合根治性放疗,既保留了乳房外观和功能,又得到和根治术相同的疗效。
5、良性病放疗
某些良性病如皮肤病(瘢痕瘤、足底疣、角化棘皮瘤等)、眼良性病(翼状胬肉、自身免疫性内分泌疾病致眼球突出、甲亢性突眼症、眼眶假瘤、黄斑变性)、血管瘤、成釉细胞瘤、 是嗜酸性淋巴肉芽肿、脾肿大影响周围血象、巨脾压迫腹腔器官的脾放疗等,放疗常具有特殊的治疗效果。
6、急症放疗
主要用于肿瘤脊髓压迫引起的疼痛、运动感觉异常、大小便失禁等症和上腔静脉梗阻综合征引起的面部充血肿胀、颈胸部静脉曲张、呼吸困难以及眼结膜水肿、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常有着独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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